A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原来大家所关心的都是知识能带来多少钞票。
而那些学文科的,比如什么摄影、导演、古文、文学批评等等(尤其是文学类)学科的人,自豪地拿出博士甚至还加一个后的文凭的时候,并告诉人们在学校里已经学了二十年的时候,其愚昧的程度不亚于一个人自豪地宣称自己在驾校里已经开了二十年的车。
那人一拍机盖说:好,哥们,那就帮我改个法拉利吧。
我说:你他妈别跟我说什么车上又没刻你的名字这种未成年人说的话,你自己心里明白。
那个时候我们都希望可以天降奇雨,可惜发现每年军训都是阳光灿烂,可能是负责此事的人和气象台有很深来往,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连续十天出太阳,而且一天比一天高温。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